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资讯聚合平台逐渐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然而,市场资源的集中化也引发了潜在的反垄断问题。部分头部平台通过控制流量入口、掌握用户数据及算法推荐机制,逐步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可能抑制创新并损害消费者利益。反垄断监管的核心在于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资讯平台常见的行为包括通过算法偏好自家服务、屏蔽竞争对手内容,或利用数据优势实施个性化定价。这类行为不仅扭曲了公平竞争环境,也限制了用户的信息选择权。更深远的影响在于,算法黑箱可能导致信息茧房效应,强化偏见并削弱公共讨论的多元性。近期全球监管机构已采取行动。欧盟《数字市场法》要求大型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并允许用户卸载预装应用,中国反垄断指南也强调不得滥用算法实施歧视性待遇。这些举措旨在推动平台承担起“守门人”责任,维护数字市场的开放性与互操作性。未来,反垄断需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一方面需防范数据垄断对竞争的压制,另一方面也应避免过度干预阻碍技术发展。通过建立数据可携性标准、提高算法透明度,以及鼓励多源新闻生态建设,或许能为健康的信息市场奠定基础。唯有打破数据孤岛,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