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成为影响财政可持续性和区域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土地财政模式转型,部分地区的偿债能力备受关注。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设立融资平台等方式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也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债务余额。从债务结构看,显性债务规模可控且透明度较高,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隐性债务风险。这类通过城投公司、政府投资基金等形成的债务,往往存在期限错配、收益率要求与项目回报不匹配等问题。近年来,部分区域出现的城投非标违约事件,已为债务风险防控敲响警钟。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财政部推动实施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同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对高风险地区实施融资限额管理。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债务无序扩张,但治本之策仍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长期解决方案应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稳定税源,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二是规范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体系;三是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信用背书。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在防控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融资需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正从应急性应对转向制度性建设。随着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强化和市场化约束机制的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将更趋理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财政支撑。